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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龙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101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郭峰
联系方式:0310-3185011
注册时间:2009-08-13
公司地址:邯郸市邯山区陵西南大街87号君兴大厦1316号
简介:
市政公用工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矿山工程;石油化工工程;通信工程;机电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消防设施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钢结构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古建筑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公路路面工程;公路路基工程;公路交通工程;水工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工程;河湖整治工程;输变电工程;环保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土石方工程;管道工程;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拆除工程;安防工程;公路养护工程;土地整理、复垦、灌溉工程;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荒山治理;荒山绿化;建材、苗木销售;人工造林服务;物业服务;机械设备租赁;工程招标代理、政府采购代理服务;建筑劳务分包;铝合金门窗制作、安装及销售;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灯箱广告;普货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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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帅、祁海龙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案号:(2021)冀0724执保18号         判决日期:2021-04-01         法院:沽源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关于任帅与祁海龙、河北龙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沽源县小厂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我院已对沽源县小厂镇寄宿制学校未支付被申请人祁海龙、河北;永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工程款110000元予以冻结。冻结期限为一年(2021年1月8日——2022年1月7日),需要续行冻结的,应当在冻结期限届满前30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冻结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冻结。本案已结案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一日
判决日期
2021-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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