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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振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4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龚振河
联系方式:0310-5760951
注册时间:2011-03-04
公司地址:邯郸市丛台区中华北大街369号(华祥大厦16层1606号)
简介:
市政公用工程、建筑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土石方工程、管道工程、城市照明及亮化工程、机电工程施工、防水防腐保温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河湖治理工程,地基基础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园林绿化工程、钢结构工程、建筑防水工程、环保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石油化工工程、古建筑工程、公路工程、公路养护工程、公路路基工程、公路路面工程、桥涵工程、港口与道航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输变电工程、塑胶跑道工程施工、打井工程、交通工程、安防工程、城市污水处理工程、城市垃圾处理工程、管网及清淤工程、隧道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公路标志、标线、护栏、隔离栅、防眩板等工程施工及安装、建筑物拆除服务(不含爆破)、特种工程专业承包、土地整理整治,生活垃圾处理,人工造林,森林防护,荒山防沙治理,园林绿化养护,风景园林工程设计、建筑工程设计、市政工程设计、工程设计;压力管道安装,公路照明工程及维修;建筑劳务分包;机械设备租赁;砂石料的采购批发及零售;混凝土预制件,构配件的加工及销售;林木种子、苗木、花卉种植与销售、电气设备、计算机软件、自控仪器仪表、空气能产品的生产与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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帅立波、李伟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案号:(2021)冀0724执保27号         判决日期:2021-04-01         法院:沽源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关于帅立波、李伟、李卫东与河北振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康进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我院已对河北振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的银行账户存款60万元予以冻结。冻结期限为一年(2021年1月14日——2022年1月13日),需要续行冻结的,应当在冻结期限届满前30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冻结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冻结。本案已结案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五日
判决日期
2021-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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