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正芬与江西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市东西湖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地面施工、地下设施损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鄂0112民初5505号
判决日期:2021-04-01
法院: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原告田正芬诉被告江西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市东西湖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武汉方正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面施工、地下设施损害责任纠纷一案中,原告田正芬于2021年2月2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田正芬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363元(系减半收取,原告田正芬已预交),退还给原告田正芬
合议庭
审判员刘亮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丁丽丝
判决日期
2021-0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