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成与北京导氮教育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辽0293民初553号
判决日期:2021-04-01
法院: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李成与被告北京导氮教育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本院于2021年3月29日立案。原告李成于2021年3月3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李成撤诉。
案件受理费5元(原告已预付,已减半收取),由原告李成负担
合议庭
审判长张金霞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书记员孙蕾
判决日期
2021-0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