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江阳区泽华建筑机具租赁站与泸州市龙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川0502民初5030号
判决日期:2021-03-31
法院: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原告泸州市江阳区泽华建筑机具租赁站与被告泸州市龙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于2020年11月1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予原告泸州市江阳区泽华建筑机具租赁站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本院减半收取488元,由原告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王莉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七日
书记员甘富婷
判决日期
2021-0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