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28泰兴市宏鑫混凝土有限公司与江苏旭红建设有限公司泰兴分公司、江苏旭红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苏1283民初2128号
判决日期:2021-03-31
法院: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泰兴市宏鑫混凝土有限公司与被告江苏旭红建设有限公司泰兴分公司、江苏旭红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3月9日立案。原告泰兴市宏鑫混凝土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诉讼费预缴通知单后,未在七日内缴纳案件受理费30463元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本案按原告泰兴市宏鑫混凝土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合议庭
审判员万宁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黄凯
判决日期
2021-0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