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津县水丰水利工程有限公司、夏津县雷集镇耿庄村民委员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1)鲁1427执恢22号
判决日期:2021-03-31
法院:山东省夏津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夏津县水丰水利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夏津县雷集镇耿庄村民委员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现申请执行人夏津县水丰水利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夏津县雷集镇耿庄村民委员会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该和解协议需长期履行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终结(2021)鲁1427执恢22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合议庭
审判长于文平
审判员杜杰
审判员毕研凯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五日
书记员孙甜甜
判决日期
2021-0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