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拓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与义乌市恒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皖0311民初1012号
判决日期:2021-03-30
法院:蚌埠市淮上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安徽拓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与被告义乌市恒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3月12日立案后。原告安徽拓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本案按原告安徽拓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合议庭
审判员王先年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九日
法官助理孟凡涛
书记员黄平平
判决日期
2021-0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