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书(温州)知识产权有限公司与中国美术学院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浙03民初710号
判决日期:2021-03-30
法院: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知书(温州)知识产权有限公司与被告中国美术学院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0月26日立案。原告知书(温州)知识产权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16日向本院申请撤诉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知书(温州)知识产权有限公司撤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知书(温州)知识产权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长蔡卓森
人民陪审员王生妹
人民陪审员李宜泽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八日
法官助理叶挺舟
代书记员戚文斌
判决日期
2021-0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