洮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与李德奇行政处罚结案通知书
案号:(2021)吉0881执432号
判决日期:2021-03-30
法院:吉林省洮南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关于你们行政处罚执行一案,申请执行人洮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据本院作出的(2020)吉0881行审22号行政裁定书向本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标的为99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1040.00元。本院已于2021年2月9日将该款转付给申请执行人洮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至此,申请执行人洮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吉0881行审22号行政裁定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二月九日
判决日期
2021-0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