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天和药业伊维有限公司、桂林众易福饮业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0)桂0302执971号
判决日期:2021-03-30
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执行桂林天和药业伊维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桂林众易福饮业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桂林众易福饮业有限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本院已依法受理执行。本院在执行过程中,经对银行、工商、房产、车管等部门进行调查,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如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或原不具备执行条件的财产现已具备执行条件的,可恢复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合议庭
审判长秦好成
审判员张红宇
审判员黄国超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管颖明
判决日期
2021-0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