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广安区观塘砖厂与四川天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川1603民初374号
判决日期:2021-03-30
法院: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广安市广安区观塘砖厂与被告四川天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2月25日立案。原告广安市广安区观塘砖厂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本案按广安市广安区观塘砖厂撤回起诉处理
合议庭
审判员肖波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二日
书记员蒋倩
判决日期
2021-0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