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燕与大唐华银怀化巫水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长寨分公司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湘1225民初226号
判决日期:2021-03-30
法院:湖南省会同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杨燕与被告大唐华银怀化巫水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长寨分公司生命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2月25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经审查,原告起诉书载明的被告大唐华银怀化巫水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长寨分公司,已被工商行政部门于2020年7月10日注销,该分公司已终止,本案已无明确的被告。故原告的起诉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二项关于“起诉必须有明确的被告”的规定
判决结果
驳回原告杨燕的起诉。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
审判员陈亚军
二〇二一年三月五日
代理书记员粟小蔚
判决日期
2021-0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