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四、李尽中等与李涛等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豫0122民初1733号
判决日期:2021-03-30
法院:河南省中牟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关于原告李小四、李尽中与被告李涛、河南里程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天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后,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公开进行了审理。原告李小四、李尽中向本院提出申请,自愿撤回对被告李涛、河南里程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天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起诉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李小四、李尽中撤回对被告李涛、河南里程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天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起诉。
原告李小四预交案件受理费25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李小四负担。原告李尽中预交案件受理费25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李尽中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王宏亮
二〇二一年三月四日
书记员高丛丛
判决日期
2021-0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