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黄河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豫1481民初7882号之二
判决日期:2021-03-05
法院:河南省永城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林州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黄河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1月4日立案后,原告林州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2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林州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2039元(已减半)、保全费5000元,由原告林州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崔丹丹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法官助理孙芳
书记员张琛
判决日期
2021-0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