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三平与江西省水利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东大禹水利建设有限公司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赣0981民初917号
判决日期:2021-03-05
法院: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袁三平与被告江西省水利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东大禹水利建设有限公司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2月2日立案。原告袁三平于2021年2月24日以两被告达成和解协议为由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袁三平撤诉。
案件受理费2621元,依法减半收取1311元,由原告袁三平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余丽萍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徐嘉欣
判决日期
2021-0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