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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珠市口支行
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
法定代表人:闫彬
联系方式:010-67197611
注册时间:1997-12-15
公司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珠市口东大街15号
简介:
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业务、办理票据贴现、代理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销售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及代理保险业务、其总行在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业务范围内授权的业务;办理外汇存款、外汇汇款、外汇贷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结汇、售汇、通过上级行办理代客外汇买卖;代理国外信用卡付款。(未经专项审批的项目除外。;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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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珠市口支行等仲裁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1)京03执297号之一         判决日期:2021-03-04         法院: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珠市口支行依据北京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19)京仲裁字第0364号裁决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标的额为385716.99元及利息。本院于2021年1月18日立案执行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查封被执行人名下位于北京市通州区永顺南街x号x号楼x层x的不动产。现申请执行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珠市口支行表示其与被执行人曾善书就本案履行执行和解,被执行人需长期履行,现申请中止执行。 据此
判决结果
中止(2021)京03执297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议庭
审判长宁群 审判员魏志斌 审判员徐辉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日 书记员郭怀希
判决日期
2021-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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