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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14万元
法定代表人:吴保成
联系方式:025-66683399
注册时间:2014-12-01
公司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山国际企业研发园兴苑路108号01幢
简介:
视频监控系统、安防系统、电力辅助设备监控系统、输配电在线综合监测系统、电缆隧道在线监测系统、综合能源管理系统、楼宇智能化弱电系统、综合监测系统的研发、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输配电及控制设备、计算机软硬件产品、机电设备、机器人、无人机、新能源控制设备、电力自动化设备及相关系统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及维修服务;计算机及配件、网络设备、监控器材、电子产品、电线电缆、仪器仪表、五金交电、通讯设备、电力电器设备、电力安全用具、机械设备、音响器材、不锈钢制品的销售;室内装饰工程的设计与施工;电力工程施工;消防设施工程施工;电动门安装、维修;图片影像软件、人工智能软件及硬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集成电路设计;电气信号设备装置生产;印制电路板生产;信息技术咨询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消防技术服务;电力设施器材制造;电力设施器材销售;租赁服务(不含出版物出租)(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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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6齐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丰球集团(淮安)房地产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苏0812民初1166号之二         判决日期:2021-03-29         法院: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齐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丰球集团(淮安)房地产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28日立案。原告齐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3日向本院申请撤诉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齐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7284元,减半收取3642元,保全费2515元,合计6157元,由原告齐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周凡人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日 书记员张荷
判决日期
2021-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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