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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安市鑫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姜喜峰
联系方式:15834633776
注册时间:2014-11-11
公司地址:吉林省白城市大安市阳光名苑2号楼东1门市
简介:
房地产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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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大安市鑫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行政非诉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1)吉0882执197号         判决日期:2021-03-29         法院:吉林省大安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列当事人因行政非诉执行一案,执行依据为大安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吉0882行审1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本院于2021年2月1日立案执行,执行标的为1413079.44元。 本院在执行过程中,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本院经最高院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查询,未查询到被执行人有存款、股票、基金、有价证券等可供执行财产,传统查控中查明被执行人财产暂时不具备执行条件,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向被执行人发出了限制高消费令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如不服本裁定,可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提出书面执行异议
合议庭
审判长张作瀚 审判员曹树茂 审判员马吉天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周宣政
判决日期
2021-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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