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海宏与商洛市顺天建筑有限公司、赵红良、赵小刚买卖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案号:(2021)陕1002执67号
判决日期:2021-03-29
法院:商洛市商州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雷海宏与被执行人商洛市顺天建筑有限公司、赵红良、赵小刚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9)陕1002民初266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义务人商洛市顺天建筑有限公司、赵红良、赵小刚逾期未履行该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权利人雷海宏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标的为给付11066元。本院依法受理。
本院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商洛市顺天建筑有限公司主动履行案款11028元,缴纳案件执行费68元,本院依法划拨赵小刚账户存款38元,向申请执行人兑付案款11066元。故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已执行完毕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1)陕1002执67号案件执行完毕,于2021年3月22日结案
合议庭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判决日期
2021-0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