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地地产集团徐州新诚置业有限公司与江苏华特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1)苏0303民初524号
判决日期:2021-03-02
法院: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江苏华特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绿地地产集团徐州新诚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江苏华特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18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冻结被申请人绿地地产集团徐州新诚置业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徐州市分行(账户号码:11×××05)账户内银行存款(保全价值为650000元),并由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提供担保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绿地地产集团徐州新诚置业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徐州市分行(账户号码:11×××05)账户内银行存款,保全价值为650000元。
保全费3770元,申请人江苏华特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已缴纳。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保全人申请续行财产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合议庭
审判员赵莉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杨林
判决日期
2021-0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