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树霞与江苏中外建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涟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苏0826民初1342号
判决日期:2021-03-29
法院:江苏省涟水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李树霞与被告江苏中外建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涟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2月22日立案。原告李树霞于2021年3月1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李树霞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6900元,保全费5000元,由原告李树霞负担
合议庭
审判长殷作武
人民陪审员葛玉平
人民陪审员严仁武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法官助理汤剑利
书记员侯俊俊
判决日期
2021-0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