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xx与浙江高速信息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湖北交投襄神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鄂0683民初5140号
判决日期:2021-03-29
法院:湖北省枣阳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杜xx诉被告浙江高速信息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湖北交投襄神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健康权纠纷一案,本院在审理过程中,原告杜xx于2020年12月22日自愿向本院提出对被告浙江高速信息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湖北交投襄神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的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经审查,原告杜修全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杜xx撤回对被告浙江高速信息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湖北交投襄神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464元,减半收取232元,由原告杜xx负担(已缴纳)
合议庭
审判员闫富庆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法官助理邱积强
书记员王林惠
判决日期
2021-0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