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阳市非凡置业有限公司、孟州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豫08民终281号
判决日期:2021-03-01
法院: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沁阳市非凡置业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河南锦达建设有限公司、一审原告孟州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河南省沁阳市人民法院(2020)豫0882民初2405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一、撤销河南省沁阳市人民法院(2020)豫0882民初2405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河南省沁阳市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沁阳市非凡置业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34015元予以退回
合议庭
审判长李军
审判员苏杭
审判员米新秀
法官助理刘成功
二〇二一年二月三日
书记员刘永俊
判决日期
2021-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