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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发建设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12999万元
法定代表人:敬怀相
联系方式:13837326919
注册时间:2012-04-10
公司地址:长垣市武丘开发区中心大道62号
简介:
防水防腐保温工程施工;建筑工程施工;电力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工程;石油化工工程施工;环保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施工;输变电工程施工;钢结构工程;消防设施工程;模板脚手架工程;特种工程施工;劳务工程、劳务分包、劳务服务;物业、保洁服务;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特种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及标识牌设计、制作、安装工程;建材、防水材料、防腐、保温材料、防火材料、金属材料、劳动防护用品、化工材料、各类预制保温管及管件的制作与销售;塑料制品、绝缘挡水板的销售、(危险化学品除外);设备及管道的清洗、电力、环保、电气设备及材料的销售和检维修;机械设备及配件销售、五金机电产品销售、企业管理咨询、设备租赁;风电设备维修、维护、清洗;新能源项目、产品的销售、安装、技术咨询及维护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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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承志、豪发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豫0882民初323号之二         判决日期:2021-03-01         法院:河南省沁阳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解除保全申请人王祖仁与被申请人王承志、豪发建设有限公司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19日作出(2021)豫0882民初32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被申请人王承志、豪发建设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20170元,期限为一年。解除保全申请人王祖仁于2021年2月2日向本院申请解除上述保全措施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解除对被申请人王承志、豪发建设有限公司银行账户的冻结。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合议庭
审判员张文启 二〇二一年二月三日 书记员刘心茹
判决日期
2021-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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