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大宏与湖北水总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地面施工、地下设施损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鄂1022民初28号之一
判决日期:2021-03-29
法院:湖北省公安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陕大宏诉被告湖北水总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地面施工、地下设施损害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5日立案。原告陕大宏于2021年3月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陕大宏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9500元,依法减半收取计4750元,由原告陕大宏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陶业龙
二〇二一年三月五日
书记员李朦朦
判决日期
2021-0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