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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长市市政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68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志东
联系方式:0550-7312321
注册时间:2004-08-13
公司地址:天长市天康大道建设大厦一楼西侧
简介:
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钢结构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模板脚手架工程、环保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建筑幕墙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古建筑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公路交通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电力工程、消防设施工程、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桥梁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工程、土石方工程施工(凭资质经营);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建筑机械设备租赁、维修服务;建筑材料销售;为建筑企业提供劳务服务;市政基础设施维修养护;物业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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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滁州塔东商砼有限公司、天长市市政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0)皖1122财保20号         判决日期:2021-03-01         法院:来安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1817049704278。 申请人安徽滁州塔东商砼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20日向本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查封被申请人天长市市政建筑有限责任公司银行存款200000.00元或查封、扣押等额财产,并已提供担保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天长市市政建筑有限责任公司银行存款200000.00元或查封、扣押等额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合议庭
审判员徐家华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日 法官助理张新如 代理书记员朱佳丽
判决日期
2021-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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