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可靠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中科生物医学高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上海中科衡通生物医学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沪0116民初12630号
判决日期:2021-03-01
法院: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杭州可靠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上海中科生物医学高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上海中科衡通生物医学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对被申请人冻结存款160万元或等值财物予以查封或扣押,并提供担保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上海中科生物医学高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上海中科衡通生物医学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160万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合议庭
审判员刘侃
二〇二〇年九月一日
法官助理杨程
书记员许雅瑾
判决日期
2021-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