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宏坤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与北京软通博信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软通博信南京科技有限公司等其他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1)沪01执复17号
判决日期:2021-03-01
法院: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复议申请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不服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浦东法院](2020)沪0115执异737号执行裁定,向本院申请复议,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一、撤销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20)沪0115执异737号执行裁定;
二、本案发回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重审
合议庭
审判长阮国平
审判员唐建芳
审判员吕长利
二〇二一年二月十八日
书记员朱骏南
判决日期
2021-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