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金翔化工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与中科鼎实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因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渝05民初3185号
判决日期:2021-03-26
法院: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重庆金翔化工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中科鼎实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因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0月28日立案。原告重庆金翔化工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2月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重庆金翔化工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撤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11800元,减半收取5900元,由原告重庆金翔化工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长段晓玲
审判员陈华
审判员周舟
二〇二一年二月四日
法官助理赵曦
书记员赵中雪
判决日期
2021-0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