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酒钢集团西部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甘肃东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0)甘02执63号之一
判决日期:2021-03-26
法院:甘肃省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执行甘肃酒钢集团西部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与甘肃东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时,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且申请执行人同意终结该案的执行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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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终结(2020)甘02执63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议庭
审判长曹夫才
审判员魏生有
审判员吴军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日
法官助理陈希平
书记员俞照斐
判决日期
2021-0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