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川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程永龙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浙民申3744号
判决日期:2021-03-26
法院: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再审申请人浙江川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因与被申请人程永龙及一审第三人赵玉龙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不服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浙07民终935号民事判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驳回浙江川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
合议庭
审判长张玉环
审判员孙奕
审判员陈艳艳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七日
书记员叶战
判决日期
2021-0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