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寿荣与湖南省翔宇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闽0824民初2号
判决日期:2021-03-26
法院:武平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吴寿荣与被告湖南省翔宇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4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进行了审理。原告吴寿荣于2021年3月1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吴寿荣撤诉。
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计5元,由吴寿荣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朱秋明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八日
法官助理李清连
书记员吴小梅
判决日期
2021-0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