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铁第一太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与赵枫、程洁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浙0110民初156号
判决日期:2021-03-26
法院: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北京中铁第一太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与被告赵枫、程洁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5日立案。原告北京中铁第一太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于2021年2月2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北京中铁第一太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65元,由原告北京中铁第一太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蔡国伟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徐锋
判决日期
2021-0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