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圭金一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与能丰建设发展申请诉前财产保全非诉财产保全审查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渝0103财保722号
判决日期:2021-03-25
法院: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重庆市圭金一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重庆市能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重庆市圭金一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19日向本院提出诉前保全申请,要求对被申请人价值370000元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利宝保险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为申请人提供担保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对申请人重庆市圭金一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提出的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予以立案执行。
诉前财产保全申请费2370元已由申请人重庆市圭金一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缴纳。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合议庭
审判员何琦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九日
法官助理许楠
书记员王露
判决日期
2021-0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