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阔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常熟市海虞镇福山村村民委员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苏0581民初3237号
判决日期:2021-03-24
法院: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责任人:时朝阳。
原告江苏阔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常熟市海虞镇福山村村民委员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2月23日立案。原告江苏阔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预缴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并于2021年3月4日向本院申请撤诉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本案按江苏阔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合议庭
审判员高少波
二〇二一年三月八日
书记员王晴怡
判决日期
2021-0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