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源润建材有限公司与中铁十二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7)津8601民初10039号
判决日期:2021-03-24
法院:天津铁路运输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源润建材有限公司诉被告中铁十二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福建源润建材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福建源润建材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四千七百三十八元五角,由原告福建源润建材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合议庭
审判员赵锦成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三日
书记员刘亨
判决日期
2021-0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