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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全民所有制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41154万元
法定代表人:赵建伟
联系方式:022-27815311
注册时间:1996-04-09
公司地址:天津市和平区营口道239号 最新年报地址
简介: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测绘服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检验检测服务;特种设备设计;人防工程设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察;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建设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出版物印刷;出版物出版。(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对外承包工程;工程管理服务;规划设计管理;环保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安全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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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陈伯永侵权责任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津01民辖终52号         判决日期:2021-03-24         法院: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陈伯永、陈宇、陈睿及原审被告天津市金地城市建设有限公司、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张东兴、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侵权责任纠纷管辖权异议一案,不服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2020)津0115民初8640号民事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上诉称,请求撤销一审裁定,将本案移送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审理。事实和理由:被上诉人的损失系陈宇和张东兴两车相撞的造成的,与上诉人无关
判决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合议庭
审判长张璇 审判员史军锋 审判员杨威 二〇二一年三月四日 法官助理张红星 书记员黄虹
判决日期
2021-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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