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64潘桂荣与方义钱、高邮市水利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苏1281民初1564号
判决日期:2021-03-24
法院:江苏省兴化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潘桂荣与被告方义钱、高邮市水利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兴化市兴源土地开发整理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4月13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合议庭
审判长朱明
人民陪审员武哲飞
人民陪审员马俊宏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三日
书记员杨超
判决日期
2021-0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