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锅炉厂有限公司与上海阔岚实业有限公司、山西潞安煤基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等票据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宁01民初352号
判决日期:2021-03-23
法院: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由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移送至本院审理。因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6月24日作出(2019)沪0120民初12627号民事裁定,对被申请人的财产进行了冻结。现冻结期限将届满,该案尚在审理中。申请人于2020年5月18日向本院申请继续查封、冻结被申请人惠某银行存款500万元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继续冻结被申请人惠某银行存款500万元(户名:惠某;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浦东开发区支行;账号:×××)。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合议庭
审判长赵来珍
人民陪审员李宁华
人民陪审员许元泉
二〇二〇年六月九日
书记员陈静
判决日期
2021-0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