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查企业> 重庆悦来两江国际酒店会议管理有限公司> 重庆悦来两江国际酒店会议管理有限公司裁判文书详情
重庆悦来两江国际酒店会议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1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杨薇
联系方式:023-60358866
注册时间:2012-03-09
公司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悦来滨江大道86号
简介:
会议服务及策划;餐饮管理;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自制饮品制售(按许可证核定的有效期限和范围从事经营);酒店管理;展览展示服务;翻译及同声传译服务;出租、销售:旅游纪念品(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花卉;销售:酒店用品;承办经批准的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场地出租;停车场服务;清洁服务;干洗服务;代订购车、船、飞机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展开
朱兵武与重庆悦来两江国际酒店会议管理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20)渝0192民初10083号         判决日期:2021-03-22         法院: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朱兵武与被告重庆悦来两江国际酒店会议管理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0月13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并于2020年12月2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朱兵武到庭参与诉讼,被告重庆悦来两江国际酒店会议管理有限公司经本院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本案依法缺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原告朱兵武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被告立即停止侵害原告享有权利的摄影作品著作权的行为,即立即在https://mp.weixin.qq.com/s/-mC1zNcoKgnsBgsbRE_CNQ的微信公众号上删除作品《重庆新华日报旧址》;2.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其微信公众号上使用了侵权图片同一页面的同一位置刊登致歉声明,持续时间不少于30日;3.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出的误工费、交通费、资料打印费共计9000元。事实和理由:原告从事职业摄影工作二十余年,专注于城市风光、地标性建筑摄影,足迹遍布全国各大中城市。为此,2016年10月重庆晨报专门为原告(曾用名朱斌斌)的事迹作了专访新闻稿《这个重庆崽儿要拍遍全国标志性建筑》,随后,该文被国内主要媒体新华网、凤凰资讯、网易新闻、光明网、腾讯网等等纷纷全文转载,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涉案摄影作品《重庆新华日报旧址》系原告于2011年5月28日创作完成,于2019年8月19日取得作品登记证书,于2011年7月12日发布于汇图网,该作品很好的反映了一个老重庆人对老重庆的抗战文化深深喜爱、寻根重庆、深挖老重庆的人文历史、抗战历史是该作品最大的价值所在。近期原告发现被告未经原告许可,擅自在其运营的微信公众号(微信号CQYLICC-1)发布了标题为《【世界旅游峰会,邀你体验山水重庆之旅】重庆这些老房子,每栋都有自己的传奇》的文章中使用了原告上述摄影作品。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原告对于上述作品的署名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相关权利。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提起诉讼,请支持原告的诉请。 被告重庆悦来两江国际酒店会议管理有限公司未到庭,也未提交答辩意见。 原告朱兵武围绕诉讼请求,依法提交了重庆晨报、百度网页截图、作品登记证书、汇图网截图、可信时间戳认证证书及光盘等证据,本院予以确认并在卷佐证。对于前述证据是否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本院结合全案证据予以综合认定。 本院经审理认定事实如下:2019年8月19日,原告取得渝作登字-2019-G-00413760号作品登记证书,该证书显示作品名称:重庆新华日报旧址,作品类别:摄影,作者和著作权人:朱兵武,创作完成日期:2011年5月28日,首次发表/出版/制作日期:2011年7月12日。2011年7月12日,原告将该摄影作品发布于汇图网。 被告系微信公众号“重庆悦来国际会议中心”(微信号CQYLICC-1)的运营方。2016年7月14日,该公众号发布了一篇名为《【世界旅游峰会,邀你体验山水重庆之旅】重庆这些老房子,每栋都有自己的传奇》的文章,文章中有一张内容为重庆新华日报旧址的配图,该配图未署名。经比对,该配图经过剪切,建筑物上方及左方被剪切掉一部分,除此之外,该配图与原告主张权利的作品在拍摄角度、图中建筑物位置等方面均相同。原告对被告的上述行为进行了可信时间戳认证。 另查明,2016年6月19日,网易新闻、新华网重庆频道、腾讯大渝网、重庆晨报等媒体报道了《厉害了!这个重庆崽儿要拍遍全国标志性建筑》,文中含有“朱斌武”字样,原告称系其曾用名
判决结果
一、被告重庆悦来两江国际酒店会议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停止侵权,即在https://mp.weixin.qq.com/s/-mC1zNcoKgnsBgsbRE_CNQ网页删除涉案作品《重庆新华日报旧址》; 二、被告重庆悦来两江国际酒店会议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重庆悦来国际会议中心微信公众号上使用了侵权图片同一页面连续三十日刊登致歉声明(内容须经本院审核,如被告重庆悦来两江国际酒店会议管理有限公司拒不履行,本院将依原告朱兵武申请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本判决的主要内容,费用由被告重庆悦来两江国际酒店会议管理有限公司负担); 三、被告重庆悦来两江国际酒店会议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朱兵武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2000元; 四、驳回原告朱兵武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重庆悦来两江国际酒店会议管理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收到本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
审判长潘寒冰 人民陪审员邓享恒 人民陪审员吴廷鸿 二〇二一年二月三日 法官助理李麟 书记员陈的
判决日期
2021-03-22

发布招标/采购信息

打开微信"扫一扫"添加客服咨询

IOS

Android

微信客服

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