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兵器工业北方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兵器工业北方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确认合同无效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0)云0112执5773号之一
判决日期:2021-03-19
法院: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中国兵器工业北方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兵器工业北方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与被执行人昆明垠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云南沐荣欣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云南经典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云南卓希恒尔商贸有限公司、赵勇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中,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云01民终10663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本院在执行过程中,对被执行人昆明垠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云南沐荣欣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云南经典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云南卓希恒尔商贸有限公司、赵勇名下的银行存款、车辆、证券、工商登记信息及不动产登记信息进行了查询,查明被执行人云南沐荣欣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有位于黑林铺前街110号的房产(房产证号:20××59),本院依法轮候查封,查封期限为三年,暂无法处分。被执行人昆明垠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云南沐荣欣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云南经典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云南卓希恒尔商贸有限公司、赵勇有银行存款24503.77元,本院依法予以冻结、扣划,上述款项已支付给申请执行人。此外,未发现被执行人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本院暂未查找到被执行人下落,现已对被执行人发布了限制消费令。本院已将上述查证情况书面告知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对此无异议,亦未在本院指定期限内提交其它可供执行的线索
判决结果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合议庭
审判长刘龙
人民陪审员董晓红
人民陪审员董艳玲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七日
法官助理杨海曼
书记员张峰诚
判决日期
2021-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