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欧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中铝山东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其他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鲁0303财保599号
判决日期:2021-03-19
法院: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山东欧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4日向本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86万元或查封、扣押相应价值财产,并已提供相应担保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中铝山东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银行存款86万元或查封、扣押相应价值财产。
案件申请费4820元,由申请人山东欧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合议庭
审判员张学敬
二〇二一年三月四日
书记员孙宝童
判决日期
2021-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