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成俊与湖州中盛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嵊州市长乐镇人民政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浙0683民初1115号
判决日期:2021-03-18
法院:嵊州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原告吴成俊与被告湖州中盛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嵊州市长乐镇人民政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21年2月22日向本院申请要求撤回对被告的起诉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吴成俊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吴成俊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单超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陈莉
判决日期
2021-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