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查企业> 抚州市赣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抚州市赣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裁判文书详情
抚州市赣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101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汪乐民
联系方式:0794-8218597
注册时间:1992-08-19
公司地址: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迎宾大道1888号赣东国际汽车城2幢四楼
简介:
许可项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文物保护工程施工,施工专业作业,建筑劳务分包,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发电、输电、供电业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土石方工程施工,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对外承包工程,工程管理服务,环保咨询服务,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展开
抚州市赣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惠州市中元和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判决书
案号:(2020)粤1391民初2730号         判决日期:2021-03-17         法院: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抚州市赣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东公司”)诉被告惠州市中元和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元和泰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7月15日受理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并于2020年10月12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赣东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欧阳智彬、被告中元和泰公司的委托代理人郑永锐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一、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的工程款2096310.43元、未退保证金1813880元(两项合计3910190.43元)及利息675349.63元(以3910190.43元为本金,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从2016年11月28日计算至付清之日,暂计算至2020年6月30日);二、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原、被告于2010年11月3日签订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约定由原告承建被告开发的龙城一品项目约10万平方米的土建及室内水电安装工程并支付了合同约定的1000万元保证金。后原告实际承建了该项目一期B标的建筑装饰工程且该工程通过了竣工验收备案。后其余工程被告未再发包给原告。2014年1月15日,原告与被告结算工程造价为39094000元整。2016年11月28日,原告与被告对账确认截止对账之日,尚欠工程款2096310.43元、未退保证金1813880元。后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讨上述款项,被告迟迟未能支付,已严重侵犯原告的合法权益。故原告依据《民事诉讼法》相关法律的规定,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人民法院判如所请。 被告辩称:原告的诉讼请求超过了诉讼时效,被告有权不履行。1.罗文敏并非被告公司的法代,也非被告的委托代理人,根据民法总则165条的规定,委托代理需采取书面授权的形式,并且需注明代理事项,原告并未举证证明罗文敏是被告的代理人,也未举证证明罗文敏有代理被告进行工程结算对账,以及认同债务的代理权限,因此,罗文敏所做的前述行为均不能代表被告的意思表示。涉案工程于2013年3月21日竣工验收,根据合同8.2、8.3的约定,被告应当在2013年7月21日之前支付工程款至97%,因此,关于拖欠工程款的诉讼时效应该计算至2015年7月21日。原告于2020年7月3日才提起诉讼已严重超过诉讼时效;2.原告逾期竣工,依照合同约定应当支付违约金足以抵扣原告无权要求被告支付任何款项,依据合同3.1的约定,涉案工程竣工日期为2011年9月30日,但根据被告提供的竣工验收备案显示,涉案工程的验收日期为2013年3月21日,即原告逾期竣工高达538天。依据合同3.2.1的约定,原告逾期违约金高达538万元,足以抵扣原告的所有诉讼请求,原告无权要求被告支付任何款项。 原告提交如下证据: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入账通知书;3.工程结算单;4.B标对账单;5.竣工验收备案表;6.微信聊天记录、微信资料。庭后原告提交证据:7、微信聊天记录;8、拨打电话录像。拟证明其所诉称的内容。 被告没有提交证据。 本院根据当事人提交的证据,组织当事人进行了证据交换和质证,并根据当事人的陈述及其举证质证情况,审理查明本案事实如下: 2010年11月3日,被告中元和泰公司(甲方)与原告赣东公司(乙方)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该协议约定了“由乙方承建甲方开发的龙城一品第一期项目约10万平方米的土建及室内水电安装工程,乙方每月25日需向监理甲方上报下月工作计划,如未及时完成当月工作,每延误一天(不可抗力除外),则承担逾期每日1000元的违约金,在当月工程款中扣除;若不能按约定合同工期竣工[竣工日期以乙方提供竣工报告(监理书面认可的竣工报告)的日期为准,产品确保一次性交验合格],每延误一天,则承担逾期每日10000元的违约金;如原月度累计大于合同罚款额,超额部分不予退回。”、“如乙方无故停工或有意拖延工期延误时间超过15天,则扣除全部保证金乙方并且无条件退场。”、“乙方已向甲方缴纳工程保证金人民币100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仟万元),甲方待第一期工程施工至±0时甲方返还乙方工程保证金200万元,第一期工程主体竣工封顶及屋面装饰工程结束并通过质检站验收合格后还返乙方工程保证金200万元;第二期工程施工至±0时返还乙方工程保证金250万元;第二期工程主体竣工封顶并通过质检站验收合格后返还乙方保证金250万元;第三期工程开工时返还乙方保证金100万元。以上工程保证金不计算利息。”、“本工程无预付款,第一期工程地下室土方工程完工后,甲方按完成土方工程量的80%支付乙方工程款;基础结构钢筋完工并经验收合格甲方按工程量的80%支付乙方工程款;工程施工至±0时甲方按工程量的80%支付乙方工程款;之后甲方按乙方当月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乙方工程款;工程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的工程款应达到工程总造价的90%;工程决算完付至决算款的97%。剩余3%的工程保修金在国家规定的工程保修期满后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保修金满一年返还60%。满二年后返还30%。满五年后返还10%。以后各期工程依次类推。”、“甲方收到乙方竣工报告(竣工报告须监理书面认可)后15天内组织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竣工结算。”、“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结算报告后3个月内经甲方或审核部门审核完成并出具审核报告后,即付款至双方认可工程量造价的97%(争议工程量在双方协商且认可后可另行支付)。”等内容。 2013年3月21日,案涉工程竣工验收。案外人罗文敏在《竣工验收备案表》建设单位意见单位(项目)负责人处注明“合格”并签名,并盖有被告中元和泰公司印章。2014年1月15日,原被告双方签订《工程结算单》,确认龙城一品第一期B标建筑装饰工程的建筑面积为23417.88㎡,平方造价为1517.56元/㎡,工程造价为35540000元。并备注工程总价另加工程造价10%即叁佰伍拾伍万肆仟元整,合计工程总造价叁仟玖佰零玖万肆仟元整,案外人罗文敏在该结算单中建设单位代表处签名。 2016年11月28日,案外人罗文敏与案外人吴箭平等人签署《B标对账单》,确认工程结算款35540000元,补工程结算款3554000元,扣工程结算款3%的质保金1066200元,扣代付混凝土款1金额1159674.57元,扣代付混凝土款2金额211815元,扣代付防水工程款260000元,已付工程款34300000元,未付工程款小计2096310.43元。预交保证金10000000元,已退保证金4500000元,抵15栋101、102#房款3686120元,保证金小计1813880元。未付款总计3910190.43元。 另查明,案外人吴箭平(身份证号码:362************818),有原告赣东公司出具证明,在2010至2020年期间(施工、工程追讨期间)是该公司管理层,现在负责与被告中元和泰公司开发的龙城一品项目B标工程款的沟通及催款相关事宜。 再查明,2011年1月5日,案外人王国荣分两笔共向被告中元和泰公司转账7900000元,摘要为:王国荣投资款。2011年1月12日,案外人杨建华向被告中元和泰公司转账2100000元。原告主张上述两笔转账合计1000万元,即是原告支付的涉案工程的保证金
判决结果
一、被告惠州市中元和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抚州市赣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2096310.43元并支付利息(利息以2096310.43元为本金,自2018年3月25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二、被告惠州市中元和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抚州市赣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退回保证金1813880元; 三、驳回原告抚州市赣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3484.32元,由被告惠州市中元和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
审判长周勇 审判员曾日华 审判员林嘉伟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一日 法官助理黄冬怡 书记员潘慧蕊
判决日期
2021-03-17

发布招标/采购信息

打开微信"扫一扫"添加客服咨询

IOS

Android

微信客服

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