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通信建设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与安阳贝利泰陶瓷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豫0527民初3224号
判决日期:2021-03-17
法院:河南省内黄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中国通信建设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与被告安阳贝利泰陶瓷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8月13日立案。原告中国通信建设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2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中国通信建设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撤诉。
本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中国通信建设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申学风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李鸿斌
判决日期
2021-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