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饶县开发区鑫发租赁站、广饶县鑫平机械设备租赁站等与胜利油田新邦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鲁0523民初894号
判决日期:2021-03-16
法院:山东省广饶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广饶县开发区鑫发租赁站、广饶县鑫平机械设备租赁站诉被告胜利油田新邦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高凯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本院于2021年2月24日立案。原告广饶县开发区鑫发租赁站、广饶县鑫平机械设备租赁站于2021年3月1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广饶县开发区鑫发租赁站、广饶县鑫平机械设备租赁站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5228元,减半收取7614元,保全费5000元,由原告广饶县开发区鑫发租赁站、广饶县鑫平机械设备租赁站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常兴泉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五日
法官助理张涛
书记员武聪聪
判决日期
2021-0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