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云泉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衡阳分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湘0408民初41号
判决日期:2021-03-16
法院: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陈云泉与被告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衡阳分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4日立案。原告陈云泉于2021年1月2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陈云泉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66元,由原告陈云泉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凌云
二〇二一年二月一日
法官助理谷江波
书记员洪珊
判决日期
2021-0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