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查企业> 甘肃宁和水利水电安装有限公司> 甘肃宁和水利水电安装有限公司裁判文书详情
甘肃宁和水利水电安装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1650万元
法定代表人:马春辉
联系方式:0930-6298631
注册时间:2012-06-18
公司地址:甘肃省临夏州临夏县临夏经济开发区孵化大楼111室
简介:
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公路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钢结构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消防工程、园林古建筑工程、园林绿化工程、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机电安装工程、电力工程、输变电工程、建筑幕墙工程、机电设备承装承修承试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起重设备安装工程、环保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体育场工程的设计、施工及技术服务;建筑材料销售、机电设备销售、工程机械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展开
宿迁春满园温室大棚有限公司与甘肃宁和水利水电安装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苏1322民初595号         判决日期:2021-03-16         法院:江苏省沭阳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申请人宿迁春满园温室大棚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甘肃宁和水利水电安装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于2021年1月22日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请求对被申请人甘肃宁和水利水电安装有限公司在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夏支行(账户:10×××41)内的存款210000元予以冻结,并提供由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讼财产保险责任保险作为担保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冻结甘肃宁和水利水电安装有限公司在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夏支行(账户:10×××41)内的存款210000元,期限为一年(自2021年1月22日起至2022年1月21日止)。 需要续行冻结的,应当在冻结期限届满前30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冻结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冻结。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合议庭
审判员宋芹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王海林
判决日期
2021-03-16

发布招标/采购信息

打开微信"扫一扫"添加客服咨询

IOS

Android

微信客服

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