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超、张同清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宿迁分公司、江苏毕加索装饰集团有限公司等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苏1322民初6836号
判决日期:2021-03-16
法院:江苏省沭阳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张超、张同清与被告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宿迁分公司、江苏毕某装饰集团有限公司、严晓宝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7月22日立案。原告于2020年12月2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2410元,减半收取6205元,由原告张超、张同清负担
合议庭
审判长汤正
人民陪审员马秀华
人民陪审员周建沂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张凯
判决日期
2021-03-16